第六章 新造的

寫作大綱
    1. 路6:38、申15:7-15 -- 施與受的真理原則與奉獻的動機與心態
    2. 兩種錯誤的心:自私&愁煩
    3. 兩種正確的心:慷慨&感恩
    4. 結論:心決定了一切

  • 關於奉獻或是給予,我們的心必須重新被造
  • 施與受的大原則:給出去之後,得到的將會遠大於我們原先給出去的(例:種子),這是神的獎賞,有是給出去後必然的結果
  • 神在乎我們給予時真正的心態,祂要我們在乎能給多少,而不是能得多少
  • 神說:給!!而不是我們可以得到什麼,神要我們的到給出的喜悅
  • 舊約說『心裡不可愁煩』,新約說『捐的甘心樂意』

  • 自私是我們心中的惡念,攔阻我們給予
  • 神要我們從貪心自私的拿取者,成為感恩慷慨的給予者
  • 晝夜思想神的話(正確的心)+實際的行動 = 成功蒙福

  • 不愁煩的給予,使我們所行所辦的都蒙祝福
  • 自私在給予前攻擊人心,愁煩在給出後成為攪擾(不安、憂慮)
  • 我們奉獻是被逼的嗎?若是,奉獻之後只有愁煩,沒有喜悅
  • 如何克服愁煩:知道所有權、敬畏真正的主人、盡好管家的職份

  • 如何得著一顆慷慨大方的心:心意更新而變化
  • 學習像神,照樣給,就能與神有相同的心
  • 舊人總想要得利(操縱環境使自己受益),但是新的心使我們藉著給予喜樂

  • 感恩的心使我們能夠給予
  • 將眼光從自己轉向神的恩慈,使我們有感恩的心
  • 感謝是帶有能力的(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, 建立了能力)
  • 對於神或是人的恩典與供應,我們是感恩還是覺得理所當然?
  • 對於財物的態度,很完全的顯明我們心中真實的意念

結論

當神在我們的心裡動了善工之後,我們的給予就單純只是為了能夠去給,而不是希望可以藉此得到些什麼。隨之而來的祝福不過是附帶的結果,而不應當是喧賓奪主地反成了給予的目的。若我們給予時,純粹是因著對神的感激而有無私且慷慨的心,那麼我們就離蒙福的人生有更靠近一大步了。